1948年,国民政府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评选,号称国宝的刘文典以其所达到的学术高度,当是有资格入选首届院士之列的,但因为其在西南联大期间,曾作为土司之宾,土司赠以大量烟土,既吸之,又卖之。时人称刘文典为二云居士(云腿、云土)。以此丑闻,被清华和西南联大开除。因此而被坚决排除在首届院士之外。临近溃败的、腐败的国民政府的学术机构,以此行为,保持了一个学术机构的良心与底线。当然,当代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共产党领导下的作协,不应该比中央研究院做的差吧,我们应该自信!然而近日网上的一则消息却让我们陷入困惑。
网上流传陕西作协副主席阎安为获2014年度鲁迅文学奖,向中国作协副主席,评奖委员会主任高洪波送礼,并获得当年鲁迅文学奖。消息的来源是高洪波的一封退礼信,并得到了高的承认。高信的内容如下:
阎安诗友(指的是陕西作协副主席阎安),
祝贺名至实归,终于获奖。(据称所指的是鲁迅文学奖)
这套东西你说比较贵重,且当时勉强留下,只为安你的心。现在原物奉还,因为我对此类物品不甚了了,还是由你自己留下为好,或者交还你那位收藏此物的亲戚,这样我心始安,千万千万收下。我非矫情,是真诚的!否则真的会伤感情。秋安,洪波即日。
从信中陈述可知,高当时只是为免阎安担心而暂时收下,评后即退回所送之礼物。至于是否真的退了,暂时无从知晓,给人的感觉,退礼是真心的。高的说法有点奇怪,参加评奖的又不是阎安一个人,为何独独为免阎安担心,难道一开始便有意让其获奖。这话实在让人存疑。又,此信是如何流传出来的。如果信已经到了阎的手中,常理上,阎是断不会让其流传出去,一般的作法,是销毁比较明智。但如果不是阎流传出来,那会是谁,或者是高自己有意识透露出去,以自证清廉。但给我的感觉却是适得其反,倒是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!
这种行为发生在中央大力开展反腐倡廉,一大批高官显贵因为腐败而被依法处理的2014年,令人惊诧。那么一直以来,作协的各种评奖活动,是清白的了吗,我们有理由怀疑。并且我们有理由再把思路放宽一点,文联所属各艺术协会所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奖活动,是否也会有同样的问题。我们还能够相信各种奖项下的艺术作品,真的能代表该领域的最高水平吗?
艺术评奖活动,应该靠作品说话,沾上了铜臭的作品,无论如何也不会是好东西。即使高真的退了礼,从道理上,阎的行为,实际上已经不符合评奖的条件,因为有贿赂的行为。有时候受贿人虽然最终没有受贿的行为,但并非没有受贿的愿望。当时所谓暂时收下,也许本是真想收下。后因为种种原因,比如反腐风声越来越紧,感觉到了危险。或者是对于所收之国家一级文物来路不清楚,不敢收,因此而再想到退礼。但评奖的结果事实已经有了,你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评奖时没受此影响吗!
文学属于上层建筑,对于民众的行为起着示范引导作用,因此作家也算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。我们所受的教育,不仅包括学校的教育,其实也包括各种书籍,以及书作者的行为的影响。作家所要给予社会的,应该不仅是他的作品,也应该包括他的人品。如果这样崇高的事业,也殖入了腐败的因子,那么这样的奖项还值得人们尊重吗。如果获奖作品也沾染了这样的因素,这个作品还值得人们去赏读吗?
对于阎的行为,不仅不该得奖,并且连评选的资格也应该从一开始就取消。即便他的作品真的符合获奖有条件,但其个人的行为,已经为其作品抹了黑。一个充满了正能量的作品,其作者行为却是负能量,其作品与人品,是否有矛盾,是否体现了作者人格的分裂。而对于一个人格分裂的人,他有资格担任这个作协的副主席吗。作协副主席,应该不仅是一个行政职务,也应该是一个品行的高度。否则,只能让作协的名声受损,让文学贬值。
此事之后,无论是阎安,还是高洪波,皆己失去了高大上的形象,当以辞职为最佳选择。若坚持不辞,作协当以开除来挽回作协的形象。
此文写成之后,网上又有新消息,因为是当事人的一面之词,并不能说明什么,似难推翻前面的怀疑,因之,不对此文再作修改!